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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于都县贡江镇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139.5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139.50平方米。
3.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
4.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5.本宗土地四邻界址:
6.土地现状:_________
(二)土地开发权状况
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
第二条 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和另39.50平方米为计价面积,土地转让总价款计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 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签字之日,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给乙方。
2.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收条予乙方。
第四条 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 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于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时间: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