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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各阶段期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期间
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 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
聘请辩护人 | 公诉案件:案件被移送审查其所之日起 |
自诉案件:随时 | |
对不起诉的异议 | 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以内 |
| 至迟到开庭前10日 |
开庭通知书 | 开庭三日前 |
上诉 | 对判决的上诉: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10日内日 |
申诉 | 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 |
辩护人的辩护权:
会见犯罪嫌疑人 | 一般案件:48小时内安排会见 |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来那个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5日内安排会见 | |
收到开庭通知书 | 开庭三日以前 |
公安机关侦查期限:
传唤、拘传时限 | 拘传后12个小时内讯问完毕 |
拘留讯问时限 | 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 |
拘留期限 | 一般:3日 |
逮捕后 | 24小时内讯问 |
侦查羁押期限 | 一般: 2个月 |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 在侦查期间内,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 |
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
取保候审 | 不超过12个月 |
监视居住 | 不超过6个月 |
人民检察院办案期限: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 接到提请批捕书后7日以内 |
自侦案件拘留期限 | 一般:10日以内 |
审查起诉 | 一般:1个月 |
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 改变管辖的案件 |
抗诉期限 | 判决:10日 |
执行的监督 | 对减刑裁定的监督:收到裁定后20日 |
人民法院办案期间:
一审 | 公 诉:受理后一个月内(一般),至迟一个半月; 再延长一个月(特定情形) |
二审 | 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定情形下,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
死刑复核程序 | 未规定 |